通知
关于选拔本科生于2022年秋季赴港澳地区高校交换学习的通知
根据我校与港澳地区高校签署的合作协议,学校将于近期选拔本科生于2022年秋季赴港澳地区高校交换学习。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要求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
2.身心健康,无不适合在外学习的疾病史。
3.选拔年级、专业及语言成绩要求请见附件1。交换项目学校应有与申请人主修专业(双学位实验班可视为两个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或项目可提供与学生专业培养方案相近课程,申请前请务必登录对方学校网站查询。
4.学习成绩要求:派出学生学习成绩优良,已修的主修专业必修课程全部及格(含重修及格)。
5.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能适应在外的学习和生活。
6.学生应有足够的经费来源承担在外学习所需费用。
7.非项目所在地生源学生。
二、选拔流程
1.学生申请:3月16日上午10时--3月21日上午8时
学生在“微人大——教务——本科生境外学习项目”中按系统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网上申请结束后,将境外学习项目申请表(系统内生成打印),语言成绩证明,获奖及科研、社会实践证明纸质版于3月21日上午11时前交至所在学院教务科。
2.学院审核推荐:3月21日下午16时截止
学院(系)对学生的学习能力、身心健康以及政治思想素质等进行综合考察,审核学生提交的各类证明材料,确保真实,并将学院推荐表(系统内生成打印,加盖学院公章,由主管院领导签字),以及学生其他申请材料于截止日前统一报送教务处。
3.学校组织专家面试:3月24日下午
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学校将综合考察学生GPA、语言水平、综合素质及所在学科专业,确定进入面试的学生名单,并组织专家进行面试。
4.推荐名单公示
教务处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推荐名单,并将名单在教务处网站上公示2天。
5.推荐名单报送
教务处将经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名单报送学校港澳台办公室,后续派出事宜由港澳台办公室负责。
三、注意事项
1.报名系统中的申请志愿(主志愿)和调剂志愿须为同一批次的项目。
2.在报名系统中填写完申请表后,请务必提交,报名是否成功以报名系统为准。
3.网申时必须具备外语成绩,且外语成绩在有效期内。向学院递交材料时需提交纸质版语言成绩证明(若无纸质成绩单,可提供网上成绩截屏)。
4.请查看对方学校相关专业开设课程,并认真阅读教务处网站公布的《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生赴境外大学学习及课程学分认定管理办法(修订)(附件3),了解课程学分和成绩认定及转换的相关政策规范,保证交换回校后可以进行学分转换。
5.学生申请时应仔细研究相关项目要求,并与学院指导老师做好充分沟通,避免盲目申请。获学校推荐资格后,学生因个人原因退出,则3年内不得申请相关项目。
6.受新冠肺炎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交换学习项目选拔结束后,获推荐学生的最终录取和派出存在不确定性。若推荐学生因上述原因申请延期派出或退出交换学习项目,学校将尽量予以支持,切实保障学生权益。
四、联系方式
1.项目要求和派出事宜:港澳台办公室郭老师,82503008,rucgangaotaiban@163.com
2.项目选拔事宜:教务处薛老师,62511150,ruc_iss@ruc.edu.cn
附件:
1.选拔本科生于2022年秋季赴港澳地区高校交换学习项目汇总表
2.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生校级公派境外学习项目选拔办法
3.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生赴境外大学学习及课程学分认定管理办法(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