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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3-08 来源: 点击:

各学院:

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已启动,依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要求,我校应于4月初完成留学候选人遴选并将申请材料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动员学生积极申报国家公派留学资助,力争顺利完成本年度我校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选派目标(2018年我校联合培养博士生推荐名额为140名左右,攻读博士学位、攻读硕士学位、联合培养硕士生申报名额不限)。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申请人条件等基本要求参照《中国人民大学开展“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项目”实施细则》执行。

2.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开通时间为:2018年3月20日。

3.学院提交学生全部申请材料到研究生院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5日(星期四)下午15:00。

二、申请流程

1.学生申报:3月20日-4月1日

学生请务必分别登录国家留基委网站和我校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同时进行网上申报,并将相关材料提交学院审核:国家留基委系统网上申报,具体流程详见http://www.csc.edu.cn/chuguo;我校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请登录http://portal.ruc.edu.cn/ypy。(必须在两个系统均申报)

2.学院审核并公示推荐名单:4月2日-4月5日

各学院审核申请人信息,进行院内评审,排序并公示推荐名单。

3.提交研究生院:4月5日15:00前

学院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管理信息系统,进入“培养管理-出国与资助-国家公派项目”,填写并打印本学院候选人汇总名单(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各学院必须排序,该汇总名单须经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与学生申报材料一并交研究生院培养办。

4.研究生院审核并公示:4月6日-4月9日

5.学校上报材料到国家留学基金委:4月9日-12日

三、提交材料要求

1.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材料:请按照留基委申请材料的要求提前准备详见http://www.csc.edu.cn/article/1130

2.校内申请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出国留学申请表》:由留基委网报系统自动生成。

(2)《单位推荐意见表》:由留基委网报系统自动生成。

注意:此表最上方学校相关信息请务必不填任何内容,由国际交流处统一填写。此表中的“单位推荐意见”一栏,由申请人所在学院针对每位申请人分别填写,需主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请各学院将各申请人的“单位推荐意见”文字部分统一录入WORD文档,将所有推荐学生的推荐意见汇总后提交研究生院培养办王老师“上级批准意见”一栏,由我校国际交流处统一填写、盖章,申请人提交材料时留空即可。

(3)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需提交):此表在留基委网站下载。请各学院认真组织专家对本学院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评审,评审结论如实填写在《意见表》上,由评审专家签名,并在专家签名处加盖学院公章,注意“校内主管部门”处不要盖章。此表除纸版外,学生需同时提供一份PDF版本扫描件(如多页请合并为一个文件),命名为申请人姓名+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一并在申请时交学院,学院统一汇总后交研究生院培养办王老师。

(4)国内导师推荐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需提交):此表除纸版外,学生需同时提供一份PDF版本扫描件(如多页请合并为一个文件),命名为申请人姓名+国内导师推荐信,一并在申请时交学院,学院统一汇总后交研究生院培养办王老师。

(5)正式邀请信复印件或入学通知复印件。此项材料在留基委最终审核中非常重要,请按照留基委材料“申请材料说明”中的要求认真准备。

(6)收取学费明细表等有关学习费用证明复印件(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7)学习计划(外文)

(8)国外导师简历

(9)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10)两封专家推荐信(攻读博士学位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11)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1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1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各学院须严格审核每位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确保符合申报条件;公平评审,确定推荐次序。学院评审结果、推荐名单须在报研究生院前在学院内进行公示。

2.因国家留学基金委选拔时间安排紧凑,未按照规定时间提交材料的无法进入学校评审程序。学生申报材料(含纸质版和相关电子版),连同经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推荐人员汇总名单,须一并于4月5日15:00前交研究生院培养办。

3.电子版材料包括: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和国内导师推荐信的PDF文件(联合培养博士);“单位推荐意见”的文字部分汇总成的WORD文件(学院所有申请人汇总到一个WORD文件)。

4.各学院要充分调动导师的积极性,利用既有的各类对外合作交流项目,通过多种渠道为拟申请出国留学的研究生落实国外接收院校、导师。对于已获得国外院校录取通知书,但尚未获得国外院校免学费资助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各学院应鼓励学生积极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学费资助。

5.请各位同学仔细阅读留学基金委网站关于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详细说明,具体网站地址为(http://www.csc.edu.cn/chuguo)。相关材料请参照附件中国家留学基金委材料审核要点的要求认真准备。

6.相关事宜可直接咨询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联系人张老师/刘老师,联系电话010-66093987/3553,邮箱yjs@csc.edu.cn

附件: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材料审核要点(查看文件)

研究生院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