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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

时间:2016-09-07

遵照研究生院的工作部署,学院研究决定本学期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日程如下,请所有导师、博士遵照执行。

一、申报预答辩

凡本学期拟参加答辩的博士生务必最迟于9月22日(周四)上午11:00前将预答辩申请表(需导师亲笔签名)交教务科,逾期未报者,视为本学期不申请答辩。

二、组织预答辩

教务科根据申报人数,初步定于9月27日—29日组织预答辩。预答辩分组安排于26日前挂在学院网站,不再逐一通知本人,请同学们及时上网查看并互相转告。论文需提前2天放入预答辩委员老师信箱(明德主楼6层)

三、提交培养材料

凡参加预答辩的同学,务必最迟于提交预答辩表时,将个人培养计划执行表、科研情况统计表、一式二份,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交教务科初审,初审合格后报研究生院审核。(个人培养计划执行表可提前来教务科领取与科研审核及预答辩申请表一并找导师签字)

四、查重

最迟于10月7日前将定稿的论文提交邮箱(cjjwk@ruc.edu.cn)进行学术不端软件检测,查重结果邮件回复。文件名为:学号+姓名+学院。

五、网上申报论文答辩计划

凡符合以下条件者在研究生院系统中申报论文答辩计划。

1、博士培养计划必须已经研究生院培养办审核通过。

2、学位论文经导师同意定稿并予以推荐,且论文查重合格。

3、通过学院组织的博士论文预答辩。

研究生院网上申报截止日到10月9日下午5点,5点后研究生院封库,未在研究生院系统申报者本学期不得参加答辩。

六、提交纸质版论文

最迟于11月7日下午3点前提交教务科5份装订好的博士论文,导师签字的答辩申请书,匿名评审评阅书(五份)。

七、学院组织论文匿名评阅

评阅专家一般由五位组成。评阅书得分未出现以下情况者可安排答辩。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导师复审论文:

(1)评阅平均分≤75分;

(2)评阅平均分>75分,但有两份或两份以上评阅得分在70-75分之间(含70、75分),或有一份或一份以上评阅得分在70分以下(含70分)。

对以上评阅结果,教务秘书应汇总专家对论文的评阅意见供导师查阅,导师应认真阅读专家意见、复审论文质量,并填写《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后导师复审推荐答辩意见表》。后方能组织答辩。

八、组织答辩

应严格把关博士学位论文申请和答辩,防止走过场。博士答辩至少提前四天将答辩委员和时间等信息提交教务科,教务科在学院网站公告栏公布拟举办博士论文答辩会的时间、地点、答辩人姓名、专业、论文题目、指导教师等信息,并通过系统及时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博士论文答辩会现场应对外开放,接受各方人员学习、指导和研院监督、检查。未按时公布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会相关信息或公布信息不实而被举报、反映的,相关学位论文答辩视为无效。答辩截止日期为12月16日

九、答辩会有关下载表格、填写整理规定、提交论文等要求请近期见博士公邮的详细说明

如有问题请和学院教务科联系

附件:

博士预答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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