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流程
中国人民大学毕业生签约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毕业生持加盖公章的用人单位接收证明或《就业推荐表》回执到所在学院领取《就业协议书》。以下两种情况毕业生可任选其一
1.用人单位在学校之前盖章:
1) 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书》上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协议生效(此后变动,按违约处理)。之后,学生登陆就业网维护个人签约信息。
2) 持《就业协议书》到所在学院签字盖章。
3) 持《就业协议书》到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学生事务部(北区食堂405室)审核、签字盖章。
2.用人单位在学校之后盖章:
1) 毕业生至少填写《就业协议书》中毕业生基本情况、单位名称和毕业生意见几栏,并登陆就业网维护个人签约信息。再持《就业协议书》到所在学院签字、盖章。(此后变动,按违约处理)。
2) 持《就业协议书》和单位接收证明复印件(加盖学院公章)到校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学生事务部(北区食堂405室)审核、签字盖章。
3) 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字盖章。
4) 毕业生返回所在学院补全网上签约信息后,需将《就业协议书》第一联送交回学校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学生事务部(北区食堂405室)。
二、签约完成后,毕业生需登陆就业网核对签约单位名称、单位所在地、户口档案迁往地址、生源地等签约信息。
三、毕业时在学院领取《报到证》、户口卡(京内单位)或户口迁移证(京外单位),按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毕业后签约的,到学校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学生事务部(北区食堂405办公室)领取报到证,再自行到户籍科和档案科迁转户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