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业发展 > 学生服务 > 就业流程

就业流程

毕业生推荐表使用说明

时间:2017-12-14 来源: 点击:

请毕业生同学在使用推荐表时注意以下事项:

一、每位毕业生只能到所在学院领取一份推荐表(印有本人姓名及学号),建议同学们尽量使用复印件,慎用原件。原件只在签约落户时使用。

二、若原件丢失,需毕业生本人写明遗失经过,经学院主管就业工作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再到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北区食堂405室)补办新的推荐表。

三、推荐表只供统招统分应届毕业生使用。

特此说明。

填写说明:

1、推荐表培养方式一栏:填写“统招统分”

2、生源所在地:填写本科入学前家庭所在地,如果本科毕业后落实单位并落户,填写落户所在地

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62515725